珠海華發(fā)中演劇院票務管理系統采購情況
2024年珠海華發(fā)中演劇院管理有限公司票務管理系統采購項目
項目名稱:2024年珠海華發(fā)中演劇院管理有限公司票務管理系統
掛牌價:
預算價:人民幣499,800.00元(含稅價)。 備注: 1、項目在競價大廳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報出含稅總報價,確定成交供應商后,成交供應商需在《清單表》中明確系統使用年費及硬件產品報價的總額在不高于“上限含稅單價(元)”的基礎上填寫“實際結算單價(元)”,實際結算單價*對應預估數量之和應等于成交供應商網絡競價的總報價(含稅)。 2、項目在確定合同總價(成交供應商網絡競價的總報價(含稅))的同時確定單價(實際結算單價),每年度按照實際采購數量乘以單價據實結算。
項目采購內容及需求
需求詳見文件《2024年珠海華發(fā)中演大劇院票務管理系統采購項目需求書》
項目相關附件
需求明細清單.pdf
合同范本.pdf
需求書.pdf
報名申請書.doc
承諾書.docx
交易條件及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投標人)資格及要求: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提供意向方及其經營場所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意向方公章); 2、近三年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方式:網絡競價
保證金金額(萬元):1.20
保證內容及處置方式 :
一、保證金保證內容: 1.意向供應商被確認為交易標的成交供應商后,該成交供應商應按公告、交易規(guī)則的約定與采購方簽署采購合同。 2.該成交供應商應按照約定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務費。 二、交易保證金處置方式: 1、被確認為本項目成交供應商的交易保證金將于繳納交易服務費和簽訂采購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計息退還; 2、意向供應商被確認為本項目成交供應商后,如出現違反上述保證事項的任一情形和《珠海產權交易中心交易項目保證金操作細則》的,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由交易中心扣除其應付給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務費及招標代理機構費用后,余額作為違約金劃歸采購方所有; 3、未被確認為本項目供應商的意向供應商,在未出現交易中心交易規(guī)則及項目公告規(guī)定的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的情形時,應于確定成交供應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交易中心辦理退還競價保證金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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